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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确认2023年度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事项的提示

时间:2022-12-06    来源:财务处     供稿:    浏览:  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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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职工:

根据税务规定,纳税人次年继续享受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的,应当于每年12月份对次年继续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的内容进行确认。

目前税务机关个人所得税手机APP已开放2023年度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确认入口,为保证教职员工20231月起能正常享受专项附加扣除政策,提示教职工个人于20221231日前,通过个人所得税手机APP2023年继续享受的专项附加扣除事项进行及时确认。

特此提示。


财务处

2022126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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